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4-04-26 6
普法内容
异议人:湖北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徐××,该公司董事长 请求贵院依法撤销(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2号、第00018-3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异议人账户的冻结措施 事实及理由: 荆州区人民法院(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2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查明被执行人某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湖北某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现已竣工,湖北某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欠其工程款736.63万元至今未能支付,裁定扣划、冻结湖北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部门的存款1802741.35元”。后异议人提出书面异议,驳回了异议人的异议,该裁定明显违背事实及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一、两份执行裁定明显违背事实 根据(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3执行裁定书显示,异议人与被执行人某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工程款已经结算完毕,并且在执行异议中,异议人已经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足以证明异议人并未欠付被执行人工程款的事实,对此,被执行人也并未进行抗辩,而是表示承认。并且该裁定书载明“且在本院第一次向异议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异议人对欠付被执行人工程款的事实予以认可并签收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贵院竟然以异议人签收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而推定异议人对欠付工程款的事实予以认可,明显主观臆断,倘若按贵院的逻辑,只要签收了法院发出的传票和其他法律文书,就意味着当事人对事实予以认可,法院即可下达判决书,那开庭审判又有何意义呢 同时,根据(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2号执行裁定书,贵院仅仅用一句“查明了事实”就匆忙下达对异议人的执行裁定书,姑且不论贵院是否对此事实予以调查,在该裁定书中连相关的证据都未载明,可见贵院是何其的草率。 二、(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2号执行裁定书引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异议人作出扣划、冻结账户的裁定,明显违背法律的规定 根据:“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的规定,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在扣留、提取收入时,前提必须是被执行人账户的收入,而非他人账户的收入,即使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其附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必须是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而非其他法人组织。在本案中,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的账户转入部分现金,贵院可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账户的该部分收入,而并非是直接扣留、提取异议人账户的资金。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冻结、扣划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银行账户资金,必须要有明确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在本案中,贵院作出的扣划、冻结裁定无任何法律文书为据,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三、两份裁定书程序违法 在(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2号执行裁定书中,对于涉及异议人重大利益的事实,贵院不仅不开庭查明事实真相,并且在申请执行人并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就以一句“查明了事实”来宣告事实,表达法院的观点,明显不符合程序规定。同时,在(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3号执行裁定书中,异议人已经向贵院递交了其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单据,但贵院却以工程款结算单据并非被执行人签收为由认定异议人仍然欠付被执行人工程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贵院理应传唤被执行人参加庭审,并对事实予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而不应如此草率了认定异议人尚欠被执行人工程款的事实。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书后15日予以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然而从(2014)鄂荆州区民执字第00018-3号执行裁定书显示,贵院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异议书,而2014年6月29日才下达驳回异议的裁定书,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贵院作出的两份执行裁定书不符合事实,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予以撤销。同时,法院作为掌管法律和评判事实的机关,其首先应充分的查明案件事实,了解事实的真相,然后据以适用相应的法律予以裁判。然而在本案中,贵院并未查明事实,了解事实的真相,草率的制作法律文书,有违其彰显公义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异议人的请求。 荆州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湖北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伍律师 湖北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执行通知书(还款通知书)
    什么是执行通知书(还款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指的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下达的文书之 一,是以一种强制的手段来执行的。被执行人如果没有按执行通知书确定并且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时间一般是3到7天左右,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者实行查封其财产,冻结其资金或者是抵押拍卖其家产等等。相当于你

    2020-02-04 855
  • 法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有期限吗?
    法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有期限吗?

    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执行是由法院执行局负责的,所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是由执行局开具。 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以协助

    2024-05-12 19
  • 法院邮寄协助查询通知书给银行是否可以协助查询
    法院邮寄协助查询通知书给银行是否可以协助查询

    法院邮寄协助查询通知书给银行可以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

    2021-12-11 417
专业问答更多>>
  • 书面通知还要执行,协助执行一定要执行吗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针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确定其在本案执行中的协助义务。而强制执行通知书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有履行义务的人。 有关

    2022-04-04 15,340
  • (2)单位人未执行协助执行通知算渎职吗?

    行人员针对的是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即使执行人员渎职,而不是你的财产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不是执行庭,侵害的是法院有效判决或裁定

    2022-10-28 15,340
  • 法院执行协助扣款书面协助执行有哪些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

    2022-07-31 15,340
  • 哪些是法院错误协助执行通知?求告知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送达给因案件需要而负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义务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2022-08-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拘留通知书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00:51
    刑事拘留通知书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一般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存在这些有碍情形的,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刑

    953 15,340
  • 民事判决书执行期限 00:53
    民事判决书执行期限

    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上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如果是超过十五日不进行起诉的,判决书就会开始生效,而一审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按规定书写明的期限进行执行。如果是法院做出的是二审判决,那么判决书自送达的时候进行

    2,951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01:0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再给员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通知书的内容需要包含:用人单位及员工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的时间期限、协商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等等。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

    1,652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