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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情况的,主要是: 1.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限制。 2.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
可能可以被强制执行。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 2、但是如果
不能买卖农民拆迁安置建房土地。农村建房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他们不能自由买卖土地,私人交易将被收回。
农村房屋买卖,如果你非本村的村民,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政策中是不予承认的。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效果,因此你也无权要求以后的拆迁补偿。所以建议你谨慎购买
家把批准宅基地使用权的工作交给了县政府的国土局,让拍卖公司拍卖是不理智的做法,劳民伤财,不经过批准之前怎么倒腾也不是该家庭的,最多是得到了审批机会,太不应该了
回迁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该回迁房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居住的房屋的,则法院指可以查封该房屋,但不能将其进行拍卖、变卖。 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安置房可以贷款。安置房指的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于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也就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是需要在取得此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