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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遗嘱承无效,遗嘱无效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被推翻。如果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或者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公
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后,如果遗嘱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了所有遗产,那么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如果有遗嘱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1、法律对遗嘱能不能交给继承人保管没有作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冲突时,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律尊重遗嘱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遗嘱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继承人可以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亲笔书写,且存在被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