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收养问题是一个民事法律问题,是一个亲属法律关系问题,一般不得适用国家公权力的制裁措施(如行政处罚)来调整收养关系。不合法的收养带来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风险这种不利后果,而不是公力处罚后果。《民法典》通篇只规定了遗弃和出卖儿童的处罚措施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不可以扯平,抚养的义务属于当事人的专属债务,不可以与平常的债务进行抵销,进行债务抵销应当是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标的的品质种类不同时也可以抵销。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证》的,按一千元处理。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4、符合法定再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
1、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被解除,与对方近亲属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宣告消除。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得以恢复。但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解除收养关系之后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儿子啃老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的。法律对儿子啃老未作明确的规定,所以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解决,只能通过道德的方式进行处理,毕竟法律只规定抚养义务结束的时间,对于啃老现象只能由父母与子女协商解决。父母可以找儿子进行协商,让儿子自愿独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