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审判员应当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如果能调解的,可以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 (一)借款协议是指由出借人与借款人所订立的,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借给借款人
1、民间借贷纠结向法院起诉是属于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应该不予受理,并且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时,没有规定逾期利息,是不能再另行起诉的,因为纠纷已经解决,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
1、如果是小贷公司发放的小额贷款,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但法院会比照民间借贷利率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利率。2、《民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能民事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
法院仍然要按买卖合同的案件审理,因为借条的基础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对于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涉及的只是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当然不会做出判刑处理。换句话说,因为民间借贷一般涉及的只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都不需要启动特殊的刑事审判程序,因
欠款纠纷与民间借贷的主要区别如下: 1、欠款纠纷是指因为各种基础经济关系而发生的纠纷,例如因为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纠纷,或者是因为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纠纷等; 2、民间借贷是指因为资金借贷而发生的借款纠纷,民间借贷仅仅指的是特定主
民间借贷合同也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能够解除的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事先约定了特定的条件下能够解除民间借贷合同;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民间借贷合同;3、出现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