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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非财产案件或者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预交5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财产案件每件预交1000元;异议成立的,预交诉讼费用予以退还。
(一)有立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作出两种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并没有规定只有驳回的可以上诉。如果仅限于驳回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期限不限于七天。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没有分歧,但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事人不仅
由于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采取行政化的模式,在实践中引起另外一个争议比较多的问题,即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理论界存在着三种争议观点:一是只能进行形式审理,二是应当进行实体审理,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享有管辖权。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更容易收集证据,也更容易做出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的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