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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这里的执行董事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董事长就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两者应该是一个人了,所以,不能是两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资格限制条件: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
依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执行董事由那这人担任这个问题有点怪怪的,你问的是由谁担任执行董事吧,你可以看看: 首先必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做一近似的类比:公司股东会相当于人大会议(权力机构),董事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决策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法人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代表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外承担法律的责任,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