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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条件: 1、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2、出卖方须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3、买卖
一、商品房销售条件: 1.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动迁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无产权的动迁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2、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转卖给他
1、开发商在不具备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交房,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商品房交易条件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屋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4、房屋的基本生活设施已满足交付和使用条件。
一、商品房销售条件: 1.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商品房的最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
强制交易严格意义上应该表达为强迫交易。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枉顾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某些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因此使得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严重的会构成强迫交易罪。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