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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扣的红字发票需要寄给对方,但是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如果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方已认证入账,则当事人需要把红字发票,以及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的一联,寄给对方做账。如果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方没有认证,直接拒收的话,你应该收回之前蓝字发票的
已经抵扣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寄给对方,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方没有认证,直接拒收的话,你应该收回之前蓝字发票的所有联次加盖作废章,现在新开的红字发票,不用寄给对方; 2、如果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方已经认证入账,则你
原发票对方已经认证入账的,一般纳税人开红字发票需要给购买方,原发票退回销售方的,红字发票不需要交给对方。一句话:红字发票跟原来的蓝字发票。
方法一: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
国税总局2016第47号公告: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不可以。必须作废重开,或者开具红字发票后重开。因为认证后,国税金三系统比对无法通过。
发票章盖模糊了,不可以重新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
法人签合同不一定要盖章。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盖章但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于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且盖章才生效,那
收据不一定要盖章。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不一定需要盖章。具体如下: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