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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和其本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第二被告王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猥亵儿童的辩护词:1、被告人当庭认罪未作任何狡辩。 庭审中,被告人一直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罪刑,认罪伏法;2、被告人归案后经侦查机关教育能如实交待罪行,悔罪态度诚恳;3、被告人系偶犯、初犯;4、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律师事务所受被告曹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强制猥亵妇女一案一审辩护律师,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向被告询问案件情况,阅读了所有案卷材料,特别是仔细观看了现场监控录像光盘,也去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
猥亵罪辩护词范文内容要有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关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辩护意见要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量刑建议根据犯罪时间、程度提出,被告的精神状况、心理问题、原告是否进行了谅解、被告的家庭状况也属于考量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参与诉讼,通过会见、阅卷及法庭调查,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不持异议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非累犯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
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XXX亲属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XX涉嫌猥亵儿童一案的一审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此案委托后依法进行了会见、阅卷等工作,现就本案的有关问题发表以下罪轻辩护意
猥亵儿童罪,指的是行为人以满足或者刺激个人性欲为目的,使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通常该罪的受害人或者猥亵对象主要是: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者女童,猥亵的手段包含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方式;本罪的主体:凡是达到
强制猥亵、侮辱罪,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性自由权,此处的他人包含了男性和妇女,具体包含了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已年满14周岁的人,在犯罪方式上,主要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暴力的手段。
强奸指的是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通过暴力或者胁迫强行发生性关系行为;而猥亵的程度较强奸要轻一些,没有发生实际的性关系,但是可能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有所动作,但强奸和猥亵都是强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等手段方法,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