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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归城管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是无权强制拆除的。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公共设施被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时,一般情况下按受益人原则分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内的共用
对于这部分收入的使用该如何监管?《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所得收益应当主要作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律师解答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这涉及至业权划分的问题。 1、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售房合同中保留楼外立面、楼顶、停车场等物业的特别权益,则与建筑物相关的所有公共空间、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应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而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也应归全体业
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归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为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一是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二是为了专有部分能够更好地利用,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安全,又保护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
小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情况下,小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的。当小区噪音扰民时,业主能先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