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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者依各自职责及行为性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申诉。而法院也必须受理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的诉求。人民法院以及有关部门不可以推诿拒绝老年人的合理诉求
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维权一词特指中国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情况下,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且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
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者依各自职责及行为性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
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参照以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二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集资案的受害人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