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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已经办理了身份证仍然可以更改姓名。从法理上讲,公民更名属于个人权利,可以更改无数次。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孩子跟随父姓和母姓的选取原则通常是平等的,并没有主从和优劣的之分。16周岁以下的公民要父母或监护人才可以改姓名,已满16周岁的,可以由本人改姓名。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协商一致
不能 因为父母是第一抚养人 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应在孩子的父母双亡,或不能抚养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健在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就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不能随意改姓名夫妻离异后,父母一方是否有权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
不行,更改孩子的姓名必须父母双方都同意才可以,更改姓名权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
就算是电子合同,也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如果更改合同的意思,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地变更电子合同的内容。首先,电子合同是合同的表现形式的一种,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合同也应当适用我国民法典有
女方单方面变更孩子的姓名,男方当然有权要求变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亲姓,又可以随母亲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想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根据相关政策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如果女方单方面变更了孩子的姓名,并没有取
父母双方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女方,或者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后,女方再婚的,并不会导致抚养权发生变更,子女抚养权仍然归女方,除非父母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离婚后女方再婚,则子女抚养权归男方。” 女方离婚后是否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