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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2、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公司分立不需要减资。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设立的分公司需要备案,并且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执照名称是《营业执照》,执照上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负责人。公司、总公司、子公司具体法人资格,因此执照名称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执照上注明法定代表人。
不一定要成立分公司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人格,即分公司不享有独立财产,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公司分立是需要分割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且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主体,两者之间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公司的股东是依法向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其不能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对内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