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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辰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来。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民政局应该给与办理。 3、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帮你详细分析。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领养婴儿,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合法收养婴儿,否则,是不能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机关不会给出具。私自收养的婴儿,双方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领养人要退回,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送回民政局,则一般不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
离婚协议书内容是属于隐私,不会把离婚协议书内容告诉对方。 再婚资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再婚者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等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你可以选择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下:1、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的,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书;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且签订离婚协议;3、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和证件;4、
停领失业金不需要办理专门的停领手续。只要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就会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