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非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非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2024-05-10 8
普法内容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内容有哪些
    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内容有哪些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

    2020-12-05 219
  • 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哪些?
    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哪些?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

    2021-05-29 19
  • 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破产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破产申请条件有哪些?

    对于破产申请的条件有哪些的解释,一般 (一)申请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申请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

    2024-05-19 16
专业问答更多>>
  • 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

    2022-04-24 15,340
  • 破产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 破产界限,即破产原因、破产条件,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状态,也是法院判断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标准和理由。《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破产条件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

    2022-07-29 15,340
  •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算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支付税金(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偿还顺序分配,前顺序债权全部偿还前

    2021-10-27 15,340
  • 清算破产企业退出有哪些条件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

    2022-11-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哪些权利 01:10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哪些权利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589 15,340
  •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01:02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1,059 15,340
  •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01:02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

    1,320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