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哪些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哪些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哪些

2022-04-15 339
普法内容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中的不可撤销表示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最直接、最清晰的方式是要约人在要约中发表有效声明,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坚持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 2、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根据其信任行事。这种情况适用于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任可以源于要约人的行为,如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了解,或者以前有过商业交流,因此相信要约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哪些要约可以撤回的情形
    有哪些要约可以撤回的情形

    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的,行为人可以撤回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2021-03-04 121
  • 什么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什么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 1、要约人明确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承诺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的。

    2021-04-26 107
  •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哪些情况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哪些情况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情形: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其他。

    2022-05-20 32
专业问答更多>>
  • 要约不能撤销有哪些情形

    一般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

    2023-02-15 15,340
  •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有哪些,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一.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有哪些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

    2022-10-29 15,340
  • 法律规定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

    2023-12-12 15,340
  • 什么是要约? 什么情形下可撤销要约? 什么情况下不可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要约: (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2021-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 01:49
    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

    2,697 15,340
  •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 00:56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3,212 15,340
  •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00:55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3,439 15,340
宁飞龙律师 宁飞龙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51-5141-892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