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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审理阶段补充侦查不一定是好事。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就不一定是好事,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但只有将案件事实调查的更清楚,才有利于人民法院作出合法判决。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其依据的法律都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出来后,犯罪嫌疑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由于特定原因,如身体状况、涉嫌犯罪轻微等,被允许暂时不被羁押,但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2、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
审查批捕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不是必须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不,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取保候审的,不必判处实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也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18岁以下的人、孕妇
补充调查阶段可以接受保证审查,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的任何时间内,嫌疑犯都可以申请保证审查。 但是,接受保证审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1.对行为人批捕后,公安局又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是指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对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主动地采取取保候审。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请的律师提出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根据规定
取保候审之后,不一定在当天就能放人。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 相关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要在三天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如果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须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法院院长进行批准,
不一定,犯罪嫌疑人是自首的,虽然不影响其申请取保候审,若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因为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一个过程,根据具体案情和司法机关掌握的具体情况,有的可以当天办理,有的需要往后推迟,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