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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问题,起诉后就看对方了,如果对方承认欠条内容1,就要牵扯到笔迹鉴定等问题了.在应当还款期起两年内有效2.音同字不同;如果不承认打过欠条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你这种情况需要补充证据。你可以通过自己调查谈话,然后录音或者短信催缴还款等方式确认其身份证上的本名与学名均系同一人即可。如若不行,还可在法院立案受理后,申请对欠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本名与学名均系同一人,并就是借你2
属于,如果名字都是假的且拒不归还借款,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借条担保人分两张借条签名字有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
属于,如果名字都是假的且拒不归还借款,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使用假名字书写的借条,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为逃避债务使用假名字书写的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受到胁迫用假名字书写的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条上没有出借人的名字,也就是借条没有债权人的姓名,是属于关键要素不全的无效借条。因为这样的借条。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债务人无法确定应该向谁归还欠款,债权人必须要求债务人重新写一张规范和严谨的正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结婚后房产加名的行为不一定无效。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1、如果是一方个人的房产,结婚之后为对方加上名字的话,这时候房子在双方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对对方的赠与行为。因此,一方的个人房产将会因为加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