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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时,主要有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
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有: 1、根据共有人约定的分割原则,无论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2、依法分割的原则,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B、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C、
离婚分割财产时,主要有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 1、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配都是双方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婚姻的不幸福最终都会导致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其实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婚前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