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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在浏览相关网页信息的时候,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即某某公司通过决议宣布解散,例如,A公司是依法成立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五年后,因为公司股东之间利益难以协调而运营困难,该有限责任公司内的很多股东都想通过协商,以结束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当被执行人为总公司时,也可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
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
撤销分支机构的决定是有效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和分公司营业执照。
分公司负责人是不能被执行的。公司虽然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负责人是不能被执行的,民事责任是由主公司承担的,应当对主公司进行执
被强制执行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注销。 1、被执行人即便参加执行异议之诉,也只能是选择支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一方,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结果无实质影响; 2、故被执行人主体资格不属于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被执行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换句话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总公司不一定需要参加诉讼。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代表总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