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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城管没有强拆房屋的权利,违建房屋由城乡规划局依法强拆。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
无权,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的,不予补偿,强拆违章建筑的,不予赔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
既然建筑物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是必须拆除的
乡镇有权强拆农村违建房,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依法对违建人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在我国各地区的城市管理部门中,并没有依法享有直接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权力。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城管机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违建实施强制拆卸行为。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
做秀美乡村农村瓦房全部统一拆不补一分钱吗,应该给予补偿
能。但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
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当然有权强制拆除。因此,被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无权向行政机关主张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损害个人人身权益的行为,这时候所有权人当然有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强制
强拆包括合法强拆和非法强拆。合法强拆是指,拆迁方在没有和被拆迁方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告知拆迁方,经法院批准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而非法强拆主要是指,被拆迁方在与拆迁方协商的过程中,提起法定程序主张权利,但是房屋被拆迁方强行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