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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产权证上已经添加妻子为共有权人,就相当于赠与给妻子产权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收回赠与的条款,离婚后是不能收回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没有约定比例平均分割。
按你的表述,会。父母的行为视为对儿子儿媳的赠与,赠与完成之后房产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看父母的意愿。如果只写儿子的名字,应该理解为单独赠予儿子,媳妇是没有份的。当然最好是签订赠予合同。
房产证上有儿媳妇的名字,若没有约定份额,有几个人名就几个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儿媳妇名视为赠予,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所以儿媳妇有分配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作为妻子的亲生父母,当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中,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还包括抚养继子女成年的继父母。自然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就会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