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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女方有抚养权能改姓,孩子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父母离婚的,离婚后孩子跟直接抚养方生活的有权变更孩子的名字,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能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但不能擅自改变子女的姓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改变子女的姓名的,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孩子改姓。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如果未经过对
应该征得对方同意。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女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是不能够再随意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经常变更,也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例如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一方有虐待子
父母双方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女方,或者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后,女方再婚的,并不会导致抚养权发生变更,子女抚养权仍然归女方,除非父母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离婚后女方再婚,则子女抚养权归男方。” 女方离婚后是否再嫁
女方单方面变更孩子的姓名,男方当然有权要求变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亲姓,又可以随母亲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想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根据相关政策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如果女方单方面变更了孩子的姓名,并没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