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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
收养人与送养人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分局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养父母同时签名) 2.1992年4月1日以前收养的须出具《公证书》1992年4月
一般来说,收养与是否为城镇户口没有什么关系,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
依法抱养小孩上户口的流程是: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
一、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 1、去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领收养证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 2、去计划生育部门按照非法收养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
小孩上户口在当地的公安机关处办理户口登记。由孩子的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孩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
异地生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
小孩上户口母亲户口没有迁过来可以上。小孩上户口具体如下: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户口本、结婚证还有身份证。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根据派出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