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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法院能以被告未提到的理由裁决吗?

诉讼时法院能以被告未提到的理由裁决吗?

2021-01-03 15
普法内容
诉讼时法院能以被告未提到的理由裁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依据一般是法律、证据和事实,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来作出相应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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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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