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物业有劝导制止的责任。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管理服务小区共用区域共用设施。个别业主侵犯全体业主利益肯定不对。物业公司没有维护好公共绿地,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也是违约了。物业虽然不也是执法单位,但是既然受委托进行管理,就要有所行动,最起码应该主动
小区内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解决方式如下: 1、打电话给占位车主这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一般情况下车主知道自己占了别人的车位会觉得理亏,也会迅速赶来把车挪走; 2、报警报警也是很常见的维权方法,有的车主就是不挪车,或者说车上没有留有电话,这个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若物业欲占用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的许可与认可。对于已经在建筑区划中注册记录为全体业主共有的用地,或是虽然未经正式注册,但为了保证广大业主能够顺利行使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专门修建或掩埋的配套设施,这些都属于全
小区的部分业主在公共道路的树荫处、绿化带“开辟”车位,甚至安装地锁、简易停车棚等等,不仅改变了本来通行、绿化等用地功能,而且化“共有”为“私有”,导致其他业主失去实际使用的机会,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
本人住在小区3楼已住将近5年,对面本是一片绿地.今天对过1楼业主私自把自己小院扩充,侵占公共绿地圈成自己家的小院.侵占面积大约将近百平米.本人已找物业,物业不做为.另外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也不
除专用车位或另有约定外,是可以使用的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小区没车位不让进不合法。一般情况下,小区内的公共部位使用处都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也就是说车位也是业主所有。因为没有购买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的,是不合法的,开发商也不能硬性要求业主购买或租车位。而且规划车位的目的就是停车,所以车位与住户之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