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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务人破产申请受理后,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系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并非债权人自愿免除该部分利息,实质并未消灭该债权。而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的目的即在于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法停止计息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
破产债权可以停止计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破产债权可以停止计息。对此法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而且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
破产债权会停止计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
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