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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违约,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一、民法典中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 1.协议约定连带责任的,如果连带责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他负人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
买房违约中介没有连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连带责任的保证不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一般是中介及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一般都会约定具体的详细内容,三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各方根据自己的违约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相应责任,没有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