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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
不可以。《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
不可以。《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
在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的规定如下:若失业人员失业超过60天,将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金超过60天就不能领取,具体规定如下:1、办理失业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1.无正当理由2次不
失业后,只有在办理完失业登记后,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才可领取失业金。缴纳方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是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是24个月。一般会
辞职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合同期满后,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明确规定,合同期满后未和用人单位进行续签的,应当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