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起诉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行政起诉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行政起诉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2024-06-17 1
普法内容
关于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的规定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有哪两种情况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有哪两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2020-03-09 117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更和补充。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只能是从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上级人

    2020-03-31 10
  •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2020-04-18 210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哪两种情况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2-11-03 15,340
  •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但是却没有管辖权此时需要将案件进行移交,并且任何的行政案件都只能被移交一次,故此案件的被告在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之前,一定需要先确定可以审理该案件的管辖

    2023-11-01 15,340
  • 起诉案件管辖权转移后能撤诉吗

    提起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原告申请撤诉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021-09-30 15,340
  • 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2022-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01:45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1,493 15,340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534 15,340
  •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01:02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1,85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