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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没有规定,注册公司的出资时间体现在公司章程里。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法律并没有规定过抽逃出资的时间,在公司注册成功之后,股东不管在哪一阶段抽逃出资都是违法的,而且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造成公司没有办法正常经营或者抽逃出资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且已经占到了该股东实缴出资额的60%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 i,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
不做限制,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
股东的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法律原则上不作限制。自从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原来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作为登记机关依照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以及
欠款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为,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
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因诉讼的种类不同、诉讼的程序不同,其生效的时间也不同:一审民事诉讼: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民事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后生效。一审刑事诉讼:自刑事判决之日起十日后生效。民事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后生效。二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