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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但是规定股东的权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比如出资比例50%可能只享有30%的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
1、注册验资时,可以协商让他代出资(但是你们之间应当签订个协议来排除风险,注册验资时的这一款项的银行进账单应当是你的名字)你就是名符其实的股东。司破产和负债后你个人可以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果只是他
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其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没有设定限制,股东身份受公司法调整。而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受行政许可法调整。建设部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中,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股东)的身份作出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