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刑具体适用年龄
死刑具体适用年龄

死刑具体适用年龄

2020-11-24 152
普法内容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死刑的适用年龄多大不适用?
    死刑的适用年龄多大不适用?

    不适用死刑的年龄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20-11-15 219
  • 在那些年龄适用死刑
    在那些年龄适用死刑

    审判时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是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由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实施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以及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

    2020-10-06 260
  • 死刑适用年龄的法律适用法律有哪些
    死刑适用年龄的法律适用法律有哪些

    法律对于适用死刑的年龄规定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0-11-27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规定死刑适用的年龄?

    我国适用死刑的最低年龄为:犯罪时年满18周岁。也就是说,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另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3-03-03 15,340
  • 具体死刑适用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20〕129号)的规定:,突出打击重点,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的被告人,坚决依法判处。同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

    2022-09-03 15,340
  • 不适用死刑的年龄范围有多大?

    不适用死刑的年龄条件为: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2-06-09 15,340
  • 多大年龄以上的死刑就不适用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是不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3-06-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缓适用减刑吗 01:08
    死缓适用减刑吗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588 15,340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具体怎么处理 01:11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具体怎么处理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犯罪分子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重

    742 15,340
  •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01:1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

    1,40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