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刑犯有人身权利吗?
死刑犯有人身权利吗?

死刑犯有人身权利吗?

2020-01-03 765
普法内容
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也是具有人身权利的,具有生命权,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同时也不能对未处决的死刑犯滥用刑罚处罚,对其惩罚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有什么权利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有什么权利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

    2020-10-07 107
  •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如何判刑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如何判刑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

    2023-10-22 171
  • 人身权和人身权利
    人身权和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

    2020-04-07 535
专业问答更多>>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什么对死刑犯使用死刑犯剥夺政治权利终

    1、剥夺一些严重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表他人行使一些政治权利。比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所作为,虽然他的生命被剥夺了,但他们的亲属可能会代表他行使出版权。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终身可以避免他们

    2021-11-29 15,340
  •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吗,有哪些规定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其亲人或的权利。 2、留下遗言、信札的权利。 3、保持人格的权利等。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

    2023-06-16 15,340
  • 殴打是侵犯打人人身权利吗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

    2021-10-22 15,340
  • 老师有权利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吗?

    放学后老师强迫学生留下,不准回家,限制其人身自由,已经侵犯了学生们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同时,这种行为也属于一种变相体罚,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宪法》第37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2022-05-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刑犯为什么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01:05
    死刑犯为什么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犯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原因如下: 1、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对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要依法剥夺其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其政治权利,那么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

    3,604 15,340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缓刑吗 00:54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缓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适用缓刑。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

    1,050 15,340
  • 搜身属于侵犯学生什么权利 00:58
    搜身属于侵犯学生什么权利

    搜身属于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除非因为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嫌疑人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

    9,78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