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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灭失以后物权已经消灭,所以是不能确认物权的。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已灭失的房子不能确认产权。房地产灭失是指房屋因倒塌或拆除而以物理形式消灭。房屋作为登记对象,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对象不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赖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设立的各种物权也被消灭。因此,产权无法确认。房地产损失,又称产
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
房屋灭失不可以确认物权。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房屋灭失后物权会随之灭失,丧失进行确权的基础,法律将不予支持。
房产灭失的,物权消灭了,也就无法确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房屋灭失不能确认物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在房屋灭失后,物权已经消灭,不能确认物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 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到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根据法
房屋确权不一定是户主。房屋确权决定着房屋的物权归属,是在房屋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后,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来确定的一种权利,只要有相关证据能证明自己是房屋产权人就可以请求确认房产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