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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宪法发展途径的宪法修改,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形式上的条件,即宪法修改应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是实质上的条件,即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或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l/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宪法修改的程序:从各国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看,宪法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先决投票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就可修改。
不得超过两届的职位有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宪法》第六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
中国的宪法一共经历了八次修改。分别在1975、1978、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最后一次的宪法修正是在2018年
我国自《宪法》制定并实施以来,对于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是: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1993年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