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受理标准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受理标准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受理标准

2020-04-18 200
普法内容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属于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部门因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纠纷能否
    劳动部门因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纠纷能否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会受理,这些都会受理: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2020-10-03 117
  • 第二职业主管部门办理劳动争议的是否受理
    第二职业主管部门办理劳动争议的是否受理

    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受理,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

    2020-08-21 198
  • 从事第二职业违反劳动法吗?
    从事第二职业违反劳动法吗?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020-10-09 1,03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标准 01:15
    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

    24,682 15,340
  •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 00:51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如下:如果破产安置费是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破产安置费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

    895 15,340
  •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 00:48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次

    1,40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