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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什么

2022-04-14 1,608
普法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常被称为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都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的性质,无论长大、年轻、男女,每个村民都有一份,每个人都有一份,这是村民生存的民事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象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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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沛文律师 刘沛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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