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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不一定是法院。法律规定关于抚养权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并签署抚养权协议书,双方签字,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对于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院会以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前提根据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判定抚养权归属。
有赡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母继子女间是否发生法律规定的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决于他们之间是
不是,也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
1、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之间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依法形成抚养关系: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起诉离婚中,即使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孩子也不必须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父母双方都有意愿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有跟随一方生活的意愿的情况下,如果子女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院应当考虑其意见。在此情况下,孩子可以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如果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动终止;2、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解除,但如果继子女已经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则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