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型有哪些

2022-08-11 755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种类包括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规定企业短期借款有哪些类型
    民法典规定企业短期借款有哪些类型

    有以下这几种类型: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

    2024-06-24 32
  •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担保人的抗辩权的类型: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2、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

    2024-06-18 31
  •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有哪几种类型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有哪几种类型

    保证责任有以下这些类型: 1、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2021-02-21 288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规定企业短期借款有哪些类型

    有以下这几种类型: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

    2024-08-30 15,340
  • 民法典中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类型

    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这些类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

    2022-06-12 15,340
  • 民法典不同类型的夫妻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这几种: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2023-09-02 15,340
  • 民事合同有哪些类型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2022-06-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01:20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

    3,296 15,340
  •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01:32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如果从行业角度对企业并购进行划分,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以及混合并购。 如果按照企业并购的付款形式进行划分,并购一般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指的是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

    5,494 15,340
  •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01:12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

    1,199 15,340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0-4804-4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