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未约定保证期限借款怎么要回
未约定保证期限借款怎么要回

未约定保证期限借款怎么要回

2021-04-03 84
普法内容
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借款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可以要回吗
    借款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可以要回吗

    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限是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债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021-02-01 114
  • 借款保证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借款保证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3-02-23 210
  • 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约定保证期
    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约定保证期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1-01-04 163
专业问答更多>>
  • 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限如何要回,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2023-11-26 15,340
  • 借款不能约定保证期限怎么办?

    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2023-07-06 15,340
  • 未约定还款期限,借出去的钱还要得回来吗?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依照

    2022-10-23 15,340
  • 借款没有约定期限可以要回吗?

    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2023-07-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 01:14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

    一般来说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债务尚未到期的话,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这是借款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如果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话,就可以放弃这项权利。这时候,双方可以提前结束债权债务关系。要订立借款合同的提前还款条款,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1

    2,630 15,340
  •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00:57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2,208 15,340
  •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是否有效 01:05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是否有效

    借条无论过多久都不会失效,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

    1,193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