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赔偿方式
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赔偿方式

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赔偿方式

2021-03-29 139
普法内容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承租人与出租人对此由违约责任的约定的,直接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租赁期间由承租人造成房屋毁损如何赔偿
    房屋租赁期间由承租人造成房屋毁损如何赔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

    2021-01-04 260
  • 租赁期间租赁物毁损的
    租赁期间租赁物毁损的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

    2021-02-20 509
  •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要赔偿吗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要赔偿吗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024-06-21 22
专业问答更多>>
  • 承租人如何要求赔偿租赁物毁损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

    2023-06-08 15,340
  • 转租为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如何赔偿

    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

    2022-11-07 15,340
  • 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该怎么赔偿,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

    2023-08-18 15,340
  • 租赁期间承租人租赁物毁损的视同侵权吗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2023-0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怎么办 00:59
    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怎么办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要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要扩大到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2,305 15,340
  • 承担赔偿损失构成要件 01:17
    承担赔偿损失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构成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当出现违约情形时,即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不适当履行合同或者是出现侵权的行为; 2、具有损失后果,违约或者侵权行为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财

    1,745 15,340
  •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00:47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2,91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