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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面积纠纷的处理 随着房地一体化的改革,房地产市场蒸蒸日上,相应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商品房面积差异纠纷就是其中之 一,当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远远少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呢?实践中应如何处理该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发生面积误差时的处理原则如下: 1、约定优先:即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据实结算: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高法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
一、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
商品房面积误差,合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
面积的问题先看双方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如无约定,可参见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
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卖房人死亡的话,这时候买房人仍然可以选择与买房人的继承人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如果双方事先订立了仲裁协议的话,买房人仍然可以与卖房人的继承人,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是指,买卖双方就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除或解释等问题,产生不一致甚至是冲突的观点。买卖合同纠纷,本质上体现的是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问题,而不动产纠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