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债权保全的风险: 1.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决不能执行; 2.过度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保全措施不完备,导致财产保全失败; 4.在保全后的法定期间内因未起诉而终止财产保全的,触发赔偿诉讼。
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再不进行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民事诉讼法》限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做法或者其它原由,使裁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能够根据两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无提议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够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措施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债权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债权保全落空。 3、申请债权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保全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金额、保全
欠债多少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转移财产,使将来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此申请财产保全没有数额限制,只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情况紧急。如果
离婚诉讼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不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有权驳回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交钱的标准如下: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根据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