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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的保护有: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一是健康权,包括 〔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 〔二〕休息、休假的权利。 〔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等。 二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
女职工在孕期享有以下权利: 1、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5、其他。
关于女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知识内容。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流产,失业前已参加市
女职工生育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2)了解单位和本人的参保情况。将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公示,是用人单位
只能享受一项。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教师的权利有以下这些,具体如下: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