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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 合同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可以用电子邮件订
判决书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被送达人或者其同居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
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
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 合同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
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 合同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
电子邮件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就算是电子合同,也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如果更改合同的意思,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地变更电子合同的内容。首先,电子合同是合同的表现形式的一种,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合同也应当适用我国民法典有
以邮寄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具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邮寄签订合同只要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即行为人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