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需要赠与合同,一并需要原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等。
赠与房产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房屋产权协议书就属于合同的一种,最好就是进行公证,但
1、赠与房产办理公证后,一般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
1、不需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赠与合同当然不需要见证人。 赠与合同是双方的合同,只要经过双方的合意,就可以达成赠与的协议。不需要第三人的参加,更不需要第三人的见证。法律规定需要见证的,应当是继承法中的遗嘱订立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协议虽然是无偿协议,受赠人不需要履行对
赠与协议,也就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协议的成立并没有要求,双方一定要经过公证这一项程序。换句话说,就算双方没有经过公证程序,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赠与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