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

2023-05-15 23
普法内容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如下: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优惠内容如下: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综上所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乘以进项构成比例乘以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退税政策进项留抵
    退税政策进项留抵

    自2021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

    2020-05-25 449
  • 享受租房补贴政策的条件
    享受租房补贴政策的条件

    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021-04-26 687
  • 农村低保政策享受条件
    农村低保政策享受条件

    农村低保政策享受条件如下: 1、家庭经济条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具体收入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因地区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2、家庭成员条件:低保需要面向家庭提供,家庭成员人数和构成是决定能否

    2023-05-09 27
专业问答更多>>
  • 退税规定之一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第一,从2019年4月税收所属期开始,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第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021-10-28 15,340
  • 什么叫期末留抵退税

    增值税分为销项税和进项税,购买时的增值税称为进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称为销项税。应缴税款在期末汇总计算时,当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就需交税,当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扣除的进项税可以保留到下

    2021-12-21 15,340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需注意什么

    增值税有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分,进货时的增值税叫进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叫销项税.期末汇总计算应交税金时,当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就需交税,而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

    2022-11-07 15,340
  •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拆迁补偿能享受什么契税优惠政策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如下: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

    2022-03-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子退税政策 01:07
    房子退税政策

    房子退税政策如下:1、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

    12,725 15,340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01:11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19,381 15,340
  • 一个人能享受两次拆迁政策吗 01:09
    一个人能享受两次拆迁政策吗

    一个人能享受两次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地区项目的政策不同。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

    5,47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