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是寻衅滋事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不是寻衅滋事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不是寻衅滋事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2020-02-12 434
普法内容
不是寻衅滋事且没有犯罪行为的,检察院一般是不会批捕的。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检察院寻衅滋事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寻衅滋事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

    2024-06-30 27
  •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经批捕后怎样,会不会被判刑?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经批捕后怎样,会不会被判刑?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对本案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认为应该判刑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刑。以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量刑标准。《刑法》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2024-06-29 46
  • 严重寻衅滋事法院是否会批捕
    严重寻衅滋事法院是否会批捕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只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认定公安机关提交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才会依法下达逮捕决定书。

    2020-12-23 147
专业问答更多>>
  • 检察院为什么不批捕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

    2022-11-11 15,340
  • 寻衅滋事惹事了,寻衅滋事罪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

    2022-07-10 15,340
  • 现在检察院批捕寻衅滋事怎么办?

    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移交到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

    2023-08-30 15,340
  • 作出了不批捕,酒后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

    2022-07-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会跨省抓捕吗 00:44
    寻衅滋事会跨省抓捕吗

    寻衅滋事会跨省抓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违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1,074 15,340
  • 寻衅滋事不管谁先动手的吗 01:05
    寻衅滋事不管谁先动手的吗

    不能片面地认为谁先动手谁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重伤者应承担较轻的责任。对于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民

    1,612 15,340
  •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01:08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暴力性犯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

    1,99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